满分100分 90分以上的为五星级教练 80~90分的为四星级教练 70~80分的为三星级教练
一、资格认证 未得到教练资格认证的的教练员,不得从事驾驶教练工作。
二、教学评比(40分) 该评比以学员对教练的评价结果为基础。
1、教练对考试内容的熟悉程度。非常熟悉为5分、熟悉为4分、比较熟悉为3分、不太了解为1分。对不了解考试内容的教练进行停职培训,重新安排其工作。
2、教练准时接送学员的为5分;教练因自身原因未能准时接送学员,第一次未能准时接送,该项评比不得分,第二次未能准时接送的扣3分;第三次未能按时接送的扣5分。
3、教练能对学员进行安全意识的讲解和培训的得5分,否则不得分
4、教练能有效地组织学员进行练习的得5分;未能有效但有组织学员学习的得1分;没有组织学员进行学习的扣5分。 三次及三次以上未能组织学员学习的进行通报批评,并责令其停职在培训。
5、教练执行教学计划的情况:教练有计划、严格地执行教学计划,完成教学目标的得5分;能执行教学计划,当未能顺利完成教学目标的得3分;教练未能顺利执行教学计划和完成教学目标的不得分。
6、教练及时对学员进行指导的得5分,否则不得分。
7、教练耐心对学员讲解知识和操作技能,得5分;未能耐心讲解不得分;语言恶劣的扣5分。
8、教练及时对学员的错误进行纠正,得5分;未能及时纠正不得分。因为教练未能及时纠正学员错误而造成的安全事故,第一次扣10分,第二次取消星级教练评比资格。
9、教练未对教学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的,第一次扣10分;第二次扣20分并对其进行通报批评。第三次违反的取消其星级教练的评比资格,并对其进行停职培训。
10、教练在教学过程中有玩忽职守的,第一次扣10分,第二次扣20分,第三次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停职培训,取消其星级教练员评比资格。
11、教练私自带学员到考场进行训练的的,第一次扣20分,第二次教学评比项目不得分,并对其进行通报批评。
12、以上扣分事项直至分值扣完为止,不进行倒扣。
三、考试相关事项评比(40分)
1、及时查核预考学员资料,通知预考学员的得5分,否则扣5分。
2、准时接送预考学员的得5分;因为个人原因第一次未能准时接送学员的扣10分,第二次扣20分,第三次未能准时接送的取消星级教练评比资格,并根据驾校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批评通报。
3、清楚耐心地向学员讲解考试内容和注意事项的得10分,没有向学员讲述与考试相关的注意事项,经学员反映和证实的,第一次扣5分,第二次扣15分,第三次取消星级教练员评比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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